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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倒不必,向马克西姆斯致敬吧,是他打赢了这场战役。”
太子连忙上前去拥抱马克西姆斯:“罗马向你致敬,而我以兄弟的身份拥抱你,很久没见了,老朋友。”
太子说过这番十分敷衍的话之后,就连忙上前去搀扶皇帝:“来,父亲,让我来扶你。”
老皇帝马克奥利略却挣脱了儿子,转身去骑自己的马匹,马克西姆斯连忙上前去撑着他,将他的脚弄到马镫里。
皇帝十分欣慰地说道:“这就是罗马的荣耀。”
两人之间的默契就是这样融洽,让人看上去感觉马克西姆斯更像是皇帝的儿子,太子尴尬地站在旁边像一个旁观者。
高超站在旁边亲眼见到了这一幕,似乎从这一场会面开始就注定了悲剧的结局走向。
皇帝骑着马率领御林军离去了,太子也上马紧随皇帝其后。
马克西姆斯还需要在后面善后。
军团各百人队,中队、大队的军官向上汇报损失,然后上报战功。
高超因为在百人队中战功最高,被推荐到中队长那里,支队长又拿他跟另一个百人队的战功第一比了一下,全中队的士兵还是他杀人最多,中队长又上报给大队长,大队又和别的中队战功第一比较了一下,又上报给了将军马克西姆斯。
马克西姆亲自会见这十几个表现突出的士兵,高超也因为杀人最多排在第一,第一个受到马克西姆斯的接见。
将军在之前的战役中已经见识到了这个英勇善战的士兵,只是当时战况激烈,他没有看清这个士兵的相貌和轮廓。
这时看到高超竟有些吃惊,这个士兵的身材并没有显得魁梧,相反还有些削瘦。
他很难想象这样的体型能穿着重甲挥舞重兵器,这不符合他对正常人类的判断,除非他是希腊神话中大力神的转世。
马克西姆斯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高超随便编了一个罗马名字说道:“我叫高达姆斯。”
“好,高达姆斯,你是我这么多年来征战生涯中见到过最英勇的人,你此战杀敌数量在我军中也居第一,你将获得我军团的最高奖赏,升任百夫长,获得五百枚罗马金币,优先挑选被占领的日耳曼地区的女性俘虏五人。”
大将军话音刚落,所有人齐刷刷地把羡慕的目光投向了高超,百夫长倒没什么,五百金币也很丰富,最优厚的奖赏是优先挑选俘虏女人。
要知道在一个城市或地区挑几个大美人还是挺容易的。
高超反而不这么想,要知道这可是一千九百年前的古代,这个时候的女人不洗澡,不会留各种漂亮的发型,不会养生做美白,甚至都没有卫生巾。
他们所谓的美女只是在古人看来美丽,但在他看来,从来不刷牙不洗澡的女人,再漂亮也不可能超过预期。
除非她美得如同凯瑟琳赫本。
但高超坦然接受了这份赏赐,毕竟入乡随俗嘛,就凭他现在的战斗力,很快就会凭借赏赐积累许多财富,成为一个奴隶主贵族轻轻松松。
而且通过战争成为一个真正的罗马公民也相当容易,法律意义上的罗马公民拥有免税,也拥有成为议会议员等特权。
当高超带着赏赐回到己方的营地中时,他已经是个管理一百人的百夫长,按照罗马军团的编制,两个百人队组成一个中队,大概是一百六十到一百八十人。
三个中队组成一个大队,约五百人左右,十个大队组成一个军团,有五千人,再加上它的附属骑兵队,就是六千余人。
通常罗马的将军或执政官带兵作战,通常可以率领三到五个军团,更大规模的会战通常有十到十五个军团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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