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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
可这一点都不是最难以忍受的。
最难忍受的就是密林里的蚊虫。
季唯夜一开始还拒绝抹药,直到被叮的浑身难受后,才终于受不住的接受了当地人的药,抹下去后,很神奇的,果然不再痒了,那些可恨的蚊虫也不至于一直叮他了。
车开了一天一夜。
吃在车上,睡在车上。
季唯夜就想以最快的时间见到江重,然后救走季唯风,然后再杀了江重。
至于他那一亿的货款,不要也罢。
找到唐染,比一亿还值钱。
是的,一亿也买不回他的小染。
“先生,翻过前面那座山,就到了江重的地盘了。”
本地人提醒着季唯夜。
季唯夜点点头,“那从前面开始进入到江重的腹地,还有多少公里?”
“一百公里。”
“我的天,那么远?”
让他徒步一百公里,他不是不可以,而是等不了那么久所浪费的时间。
他等不及要回去见唐染。
“是的,不过,最核心地段也就是人最多的地方只有方圆七八公里,其它的地方都是外围,所经的地方虽然有暗哨,不过暗哨人很少,很远才布置一个。”
“有没有可能我们遇到一个暗哨杀一个暗哨?”
这样,暗哨就算是发现了他们,也没办法及时向江重汇报了。
“可行,但是很危险。”
“放心,我给你们一人加两百万,只要保证我带着我的人回来了,我再给你们一千万。”
让人玩命,总要给些诱惑,况且,有些东西是拿钱也买不来的。
能买来,已经是幸运了。
“那万一你死了呢?”
其中一个人审视着说到。
季唯夜随手撩开了衣领,露出了胸前的一个戒指挂件,那是他从前买给唐染的,结果,他们分开了。
人家都是戴项链,他戴的只是一个穿上戒指的黑色细绳,“这是我最心爱的东西,从来没有离过身,倘若我死了,你们扒下来拿着这个去我的公司,会有人给你们钱的,况且,我不会死。”
季唯夜极其笃定的说过。
也是那样的豪气万千。
他没那么容易死的,几年前中了枪都能活下来,几年后,他一样还可以在枪林弹雨中走一回。
是的,这五年,他在寻找江重的同时,也做了另一件事,那就是玩枪。
当一个人心如死灰的时候,他绝对可以把枪准练到极致。
就为了报仇,他只要有时间就练枪,所以,他的枪法一点都不逊于狙击手。
越野车就这样的往腹地而行。
越往深处走,那种肃杀的感觉越浓。
好在,让他们连杀了三个暗哨,也全都换上了这里的人的服装。
越往前,暗哨间的距离越近。
不过,再也不用杀人了。
带来的本地人会讲本地语。
边境两边的人的语言全都是互通的。
三言两语,就过了暗哨。
眼看着只剩下几公里就到了腹地了。
季唯夜把越野车藏在了树丛间,悄悄带上装备悄悄的潜入了进去。
人越来越多。
好在天黑了,三个人取巧的避过一队又一队的人,终于看到了中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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