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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机子立即上前,看着沈家遗子的尸体,又看了看李元骁,最后目光锁定在了沈宁身上,并道:“想不到啊,赵公子真是深藏不漏,直接下了杀手,挽回了局面。”
沈宁笑道:“道长,此人乃是朝廷逆贼,人人得而诛之,实不相瞒,我擒他出城,是想带他去皇都领赏,毕竟活人的奖赏可比死人值钱。
可惜刚刚他要逃,被我诛杀当场。
至于李将军和诸位的矛盾,在下只是旁观。”
玄机子冷笑一声,连忙掀开狗三的衣服,在他的后腰,果然有块青色胎记,但却不是青龙形状。
玄机子眉头大皱。
当年沈家遗子的后腰有块青龙形状胎记,但当时他是襁褓中的婴儿,现在长了这么大,这块胎记到底变成了什么样,玄机子也不敢确认。
这时,散落地上的沈家枪映入了玄机子的眼中。
有两种办法能确定沈家遗子的身份,一是后腰胎记,二是沈家枪头,此时两物皆有,应该是万无一失的。
但是谨慎的玄机子还是有些怀疑。
“赵公子,你刚刚给李元骁说了什么?”
玄机子突然问道。
沈宁笑道:“我告诉李叔叔,人死不能复生,我这么做,是为了李家,也是为了自己。
道长,你说呢?我该不该这么做?”
玄机子眯起了眼睛,他和沈宁对视,发现沈宁的脸上毫无异色,就连眼中都是深渊,毫无波澜。
“我果然没有看错你!
狼顾之相。”
玄机子点点头,转身回去时,又瞥了一眼李元骁。
另一边,王霄恨恨地看着沈宁,被他横插一脚,直接搞死了沈家遗子,直接捣乱了他的计划。
他还想着趁着李元骁包庇逆贼,正好格杀勿论,这样的话,就算司马越惋惜,也不会说什么。
因为对司马越而言,他也不会容忍那样的李元骁。
但现在沈家遗子死了,而且还是被李元骁的女婿所杀,其实沈宁说的对,他和李家一荣俱荣,李元骁的女婿杀了朝廷余孽,再想把李元骁往死里阴就不可能了。
李元骁虽然犯了不小的错,但已经罪不至死了,司马越还得用他,甚至是更加喜欢他的忠义,更不会怪罪他什么了。
“该死,该死!
坏我好事啊。”
王霄咬牙切齿,恨不得现在就剁了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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