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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刚扫黑,程少牧回到平原侯府。
他不是一个人回来的,还带了一名贵客。
后院的程太太接到消息,心中又是高兴又是担忧。
高兴的是儿子回来了,担忧的是,沈秀丢了,她不知道如何说。
“太太也不用太担心了,只说沈秀自己跑了,大爷难道还不相信您吗。”
福财家的说着。
沈秀失踪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担忧两天之后,她突然发现这是好事,眼中钉终于死了,当年错待她的沈家人都死了,再没比这个更开心的了。
“唉……”
程太太叹口气,她并不认为这样的说词能安抚程少牧。
但是沈秀己经失踪了,她上哪找上人去。
而且沈秀确实是个麻烦,越留越麻烦,现在失踪不见了,从长远来看,未必是坏事。
“厨房己经备上饭,我听管事媳妇说,大爷还带了一位朋友回来。”
周喜家的提醒着程太太,“我己经命人收拾了前书房,给客人暂时住下。”
程太太听得点点头,道:“你做事周全,难得少牧带朋友回来,好好招呼吧。”
“是。”
周喜家的应着。
话音刚落,就听门口传来脚步声。
不等丫头打起帘子,程少牧挑起帘子进门,身后还跟一个青年。
两人一前一后进屋,程少牧上前见礼:“给母亲请安,离家许久,让母亲担心了。”
“好,好。”
程太太满脸欣喜说着。
正欲再说时,目光扫到程少牧身边的青年,立时怔在当场。
二十出头的青年,长身玉立,面如冠玉,艳若桃李。
不止把程少牧比下去了,把整个青阳,甚至整个大周的公子哥都比下去了。
“你,你……”
程太太愣在当场。
倒不是青年的美貌太让她惊艳,而是他的长相,与记忆中父亲十分相似。
虽然时间己经过去太久,但是父亲的容貌实在记忆深刻。
青年的到来,让她瞬时忆起。
“沈越拜见姑母。”
沈越上前见礼,声音稍带磁性厮哑,举手投足之间更贵公子的气质。
程太太瞪大眼晴,一脸不可思议道:“你,你是沈越?”
沈家的嫡子,沈秀的兄长。
但是当年沈家大清洗,以沈越的年龄,不可能活下来。
就是幸运好真活下来了,也该隐性埋名,如此正大光明的出现,实在意外。
“程太太不用担忧,我既非私逃钦犯,更不是官奴。”
沈越微笑说着,口中称呼却己经改变。
程太太仍然在怔忡中,有几分自言自语道:“这,这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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