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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许,你要老婆不要?”
躺在床上的许援朝猛地从床上惊醒,刚想坐起就感到一阵头晕。
虚弱感从身上各处传来,许援朝不禁皱起眉头,这才注意到眼前的环境很陌生。
屋顶的木梁脏的发黑,早已因年久失修而变形开裂,随时都有可能坍塌下来。
“这是哪儿?”
沙哑的声音从嗓子里挤了出来,吓了许援朝一跳。
他是华国知名的荒野求生达人。
应邀参加漂亮国举办的荒野求生大赛,要求在北极圈内不使用任何现代化工具,独自生活一百天。
凭借着过硬的求生能力,他短短三天就搭建好了庇护所,并猎杀了一头黑熊和麝牛。
顺利的开局让他对拿下这次大赛很有信心。
后续的日子里他只需要外出寻找一些水源和浆果,补充人体所需的碳水和维生素就可以了。
一百天的时间转瞬即逝,很快就到了大赛组委会来宣布比赛结果的时候。
可他睁开眼就发现自己出现在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老许,醒了吗?”
发黑破旧的木门发出凄声,门外走进来一个中年男人。
穿着一身粗布棉衣,里面塞得鼓鼓囊囊的,上半身还套着一件自织的羊毛坎肩,头上戴着一个军绿色棉帽,看上去特别臃肿。
但他并不胖,反而很瘦。
看不出二两肉的脸上堆满褶子,带着乡下人特有的朴实和热情。
饥饿让许援朝的大脑反应有些迟钝,好一会儿才强撑着从床上起来。
“你是……”
刚想询问,他的大脑突然一阵刺痛,一段陌生的记忆一股脑儿塞了进去。
几分钟后,许援朝终于清楚了自己现在的处境。
他重生了。
虽然不知道自己在大赛里吃的好喝的好,甚至比参赛前还胖了五斤的情况下,到底发生了什么能让自己重生。
但实际情况就是他重生了。
现在是1977年,正是华国历史上的黑暗时刻结束不久,百废待兴的时候。
原身也叫许援朝,是一个下乡知青。
和影视剧里刻画的那些知青不同,他没有那么积极向上,下乡完全是响应号召跟风来的。
到了这个名叫刘家屯的地方以后,很快他就暴露了自己的本性。
偷奸耍滑,不能吃苦,也不耐劳。
其他知青在地里劳动时,他要么躲在被窝里睡大觉,要么就是跑去后山偷看村花洗澡,有时候吃腻了村里的大锅饭,就会趁着晚上去偷老乡的鸡宰了吃。
时间长了,他就跟过街老鼠一样,村里人只要看到他,立马就躲得远远的。
昨天晚上,一整个礼拜都没吃一口饭的原身,终于抗不过饥饿和寒冷,死在了这个当初分给他的破旧小屋里。
而许援朝也就在这时候重生到了他的身上。
“老许……”
男人小心翼翼的声音将许援朝的思绪拉回了现实,“你……你没事吧?”
许援朝提起眼皮看了一眼男人,通过记忆,他认出了这人是谁。
“老憨儿哥,以前的事对不住了……”
刘老憨,刘家屯的老好人,家家户户几乎都受过他的帮助,也因此他在刘家屯的人缘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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