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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敬诚(第1页)

冬月廿二,敬亲王凌熠携王妃钟仪筠抵达帝都。

次日一早,敬王递折子入宫觐见请安,皇帝允准。

敬王从敬诚殿出来的时候,正好遇着高匪领着尚服女官从外头走过来。

高匪和敬王打了个照面,连忙俯下身意欲行礼。

他是从皇帝小时候起就在身边服侍的,皇帝有多大,高匪就伺候了多久,在王公大臣面前一向有两分颜面,得客客气气地称一声“高掌殿”

敬王不管心里怎么想,面上都不能让他真在敬诚殿前跪下磕头。

更何况,高匪领着的,是捧着龙袍的尚服女官。

龙袍当然不能跪。

是以尚服女官仍是笔直地站着,颔首代礼。

托盘里缂丝袍子整整齐齐地叠着,衣服前襟一条威严的五爪金龙纹露在最上头,彰显了它的主人是谁。

不用看凌熠都知道,这衣服展开后的模样——玄色为底,明黄金绣,独属于皇帝的十二章纹镶在上下裳,前襟后心、袍袖两肩绣着正龙。

这件衣服,曾经是他们所有皇子的渴望。

而如今坐在敬诚殿龙椅上的人,一直都是压在所有人头上的山,这些人里,包括已故的皇长兄齐王,也包括他。

同样都是先皇嫡子,只是因为凌烨的母亲是元后顾徽音,所以他生来就比其他所有的皇子都要高贵。

从前他是太子,他称孤,他们得称臣。

如今他是皇帝,他称朕,他们更得称臣。

凌熠的目光在尚服女官捧着的托盘上一掠而过,隐下眼底的晦暗,口中连称免礼,笑着虚扶了高匪一把。

略略寒暄了几句,敬王满怀调笑地瞥了几眼尚服女官,直看得女官忍不住羞恼低头,方才收回视线朝慈和宫的方向去了。

踏出崇极门的时候,凌熠眼中的玩世不恭极速敛去,他侧眸看了一眼远处的恢宏殿宇,匾额上金粉写就的三个字在天光下折射出威严睥睨的光辉,王侯将相、皇亲贵胄、苍生黎民,九州大大小小的一切都跪伏在这三个字脚下——

敬诚殿。

高匪躬身踏进殿内,皇帝面容平静,正站在御案后提笔写字,雪浪纸上一笔一划横平竖直,都是些最简单的字。

高匪只看了一眼便猜出来,这是给小殿下的字帖。

等过年开春,清晏就满四岁了,该开始学着握笔学字了。

高匪伺候皇帝二十来年,最是清楚不过,陛下的字,是从前下了苦功习的,银钩玉唾鸾回凤舞,好到了极点,但却也难摹。

笔力意志心境一样都不能缺,那样落笔镇山河的字,没个十年八年练不出来。

但那样瑰丽遒劲的笔体,陛下却不常写。

平日里奏疏上的御笔朱批一律都是端严势整,宽广平和。

偶尔私下里写点什么,陛下就爱用小楷,敛去帝王威仪,落笔只透着淡泊简静。

但是反观桌上的这幅字帖,却三种笔法都不是——它并不是皇帝为了刻意展现对太子的重视,特意赐的一幅墨宝;也不是皇帝赏给太子的“恩典”

;单纯就只是一个父亲给自己将要开蒙习字的幼子做的字帖,所以用的是适合小孩子的笔法,选的也是最适合小孩子写的字。

这份心,在九重阙里难得。

而在眼前的皇帝身上,其实本该更难得。

凌烨写完最后一个字,放下笔,就着高匪递过来的帕子擦了擦手。

今日敬王进宫觐见,顺带要给太后请安,这会儿已经在去慈和宫的路上了。

凌烨很清楚让这对母子见面意味着什么。

宣熙七年初,尘埃暂落,敬王就食邑。

宛州江锦城坐落在澜江边上,坐拥澜江上游最好的港口,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是先帝亲赐给敬王的,就如同他的封号一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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