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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摇滚2(第2页)

李老棍子决定,先派当时他手下的头号悍将志刚去砸几个勾疯子的场子。

志刚是在土豆被崩、老五洗手后李老棍子手下的头号猛将。

二狗曾见过志刚几次,个子高高略显肥胖,和李老棍子一样,也戴个眼镜。

在20世纪90年代,全市戴眼镜的混子极少,出名的只有李老棍子和志刚,他俩那是真近视。

现在则不同,现在当地的黑社会头目多数都戴着眼镜,就算不近视也戴个平光镜,以显示其斯文。

志刚此人颇具传奇色彩,战国末年秦舞阳十三岁时敢在闹市中手刃仇人一举成名,而志刚则是十四岁时在闹市中用一把三棱刮刀捅死了总是欺负他父母的亲叔叔。

据说他杀人之时刚上初中二年级,全校的黑板报上有年级组学习成绩排名,他的大名从未下过年级前三名,学习成绩极好。

他入狱后,老师乃至校长无一不扼腕叹息。

作为少年犯的志刚在服刑数年之后出狱。

据说志刚当时曾想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但是出狱后无任何工厂或者单位愿意接收他,而他又是少年入狱身无一技之长,生活根本无法维持。

无奈,志刚做了职业混子。

经人介绍他跟了李老棍子,志刚看着那些当年学习成绩远不及他的同学们一个个或者读了大学或者发了大财,心理极不平衡,总想报复社会,所以他打架时下手比谁都黑。

很快,由于智商高,下手黑,志刚成了李老棍子手下的头号战将,每逢大事,李老棍子必派他去解决。

这次,李老棍子又找了他。

志刚当天至少带了二十个人去砸勾疯子在火车站前的场子。

这二十个人中,有混子,有学生,有志刚的朋友,形形色色,相互之间也并不是很熟。

但较为整齐划一的是,这些人全都身穿烟色夹克衫,手持型号完全相同的宽背大砍刀。

据传,他们穿的夹克衫是从城北的服装批发市场三十五元一件买来的,而经营服装的人也参与了此次砸场子的行动。

话虽然这么说,但是本次砸场子依然在当地的流氓界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因为这是当地的混子们第一次穿上同一款服装集体走上街头恶战。

李老棍子活着的时候永远都走在当地流氓界的最前沿,十分莱卡,这不得不服。

自从这一战过后,当地的其他大大小小的流氓团伙在打架时也开始统一着装,紧跟这一潮流。

1993年以前,当地混子们打架都是有什么穿什么,有什么家伙拿什么家伙,但在1993年—2001年前后,统一着装成为风尚。

只要是有组织有计划地去斗殴,基本都会统一着装。

2001年以后,有组织的大规模群殴少了很多,而真正的黑社会,要么不出手,出手就杀人,杀人用不了几个人,更不必统一着装。

而且还听说,志刚他们全用宽背大砍刀也是有讲究的。

用宽背大砍刀可以对敌人的心理有极大的震慑。

虽然宽背大砍刀的威力远不及黑黑短短外形丑陋的三棱刮刀,但是它又长又亮还发着寒光,的确令人心惊胆战。

志刚在每次恶战前都有一个非常好的习惯,那就是摘掉眼镜并且扔出去。

1993年当地尚无树脂镜片,所有的眼镜都是大玻璃片。

恶战时眼镜如果被砸碎极容易刺到眼睛,志刚是个十分具有实战经验的选手,每打一次架就扔掉一个眼镜。

时间久了,志刚经常去的那家浙江人开的眼镜店的老板已经成了当地半个黑社会通。

当年二狗不像现在戴隐形眼镜,而是戴框架眼镜,去配眼镜时没少听那个老板讲志刚的逸事,可见志刚在那几年里打了多少次架,扔了多少次眼镜。

志刚近视近900度,每次打架眼镜扔掉后都分不清眼前谁是谁,总是拿起砍刀乱抡一气,经常误伤友军。

当天晚上,志刚就带着这二十多个身着烟色夹克衫、手持大砍刀的人去挨个地砸勾疯子的场子。

据说自从他们下了出租车,就引起围观者无数。

“你们都别动!”

据说在砸每家店的时候,志刚都拿着他那把宽背大砍刀指着已经吓得筛糠的小姐们说。

他们连砸了三家店,只要是能砸的就全砸碎,玻璃和饰物无一完好。

当他们砸到第四家店的时候,终于遇上了勾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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